2022年10月13日,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廳印發了《河北省省屬民辦學校辦學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冀教政法〔2022〕31 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和規范民辦教育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民辦教育規范管理,完善民辦學校治理體系,規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區分正文和附件2個部分,正文共13條具體措施。
《管理辦法》明確了適用范圍、辦學行為記錄責任主體和內容。本辦法適用于省屬民辦學校。民辦學校辦學行為記錄是指民辦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全過程記錄最基本的辦學行為,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黨的建設、思政工作、辦學條件、法人治理、招生宣傳、教職工隊伍、教育教學、學籍學位、財務資產、師生權益、安全穩定等。民辦學校是辦學行為記錄的責任主體,應將辦學行為記錄工作作為重要的基礎工作和管理手段,如實、準確記錄各項主要辦學行為。
《管理辦法》明確了辦學行為記錄的具體形式。辦學行為記錄實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雙記錄。民辦學校辦學行為記錄資料應分類建檔,統一裝入檔案盒,盒脊和檔案盒正面名稱、編號等要按照檔案管理相關要求填寫。同時,省教育廳探索建設民辦學校辦學行為記錄信息管理系統,形成民辦學校辦學行為電子檔案。
《管理辦法》明確了辦學行為記錄的工作程序。民辦學校要根據內部機構設置,按照“誰負責、誰牽頭、誰歸檔”原則明確牽頭處室職責,一般由學校辦公室負責,以年份為單位歸檔,次年后轉交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存檔。辦學行為記錄應至少一學期匯總一次,由牽頭處室協調有關處室及時匯總統計。無法歸檔原件資料的可附情況說明并提交復印件歸檔。有特殊要求的資料按照相關規定歸檔。定期開展辦學行為記錄工作培訓,加強規范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河北省省屬民辦學校辦學行為記錄細則》作為《管理辦法》附件同時印發。細則從黨建與思政教育工作等10個方面、辦學方向等34個項目和63個具體行為記錄點明確了全過程記錄辦學行為的方方面面,同時確定了153個辦學記錄內容及形式。
三、出臺意義
《管理辦法》緊密結合省屬民辦學校工作實際,對指導督促民辦學校嚴格落實辦學行為要求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助于全面提升民辦學校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水平,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